给马马德什县执行委员会的电报
424
1919年2月18日
马马德什
县执行委员会
索尔莫沃共产党员鲁卡维什尼科夫坐牢已有一个月,而案子仍未得到审理,是否属实?如果属实,应把办事拖拉者送交法庭审判。请电复。
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
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4卷
注 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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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份电报是列宁在收到俄共(布)党员M.H.鲁卡维什尼科夫从喀山省马马德什发来的电报后写的。鲁卡维什尼科夫请求列宁下令审理他的案件。他说,他是党的老干部,因为拒绝同时担任征粮队政治委员、粮食收集站站长、出纳员和办事员职务而被捕。
列宁在来电上签注:“2月18日已去电”,“归档,备近期查考”。——502。